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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商品房的國標中有規(guī)定一定要建公共煙道嗎?

提問者: 上官萱勝|瀏覽 145 次|提問時間: 2015-03-01

已有 1 條回答

公羊琬毅

2015-03-01 最終答案
川建勘設科發(fā)[2011]428號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建筑排煙氣道是住宅廚房、衛(wèi)生間的重要構件,因其生產、施工安裝質量問題易導致排煙氣道串煙、火災、坍塌等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損失。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09號)、《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建科[2002]222號)、《排油煙氣防火止回閥》(GA/T798-2008)、《住宅廚房、衛(wèi)生間排氣道》(JG/T194-2006)和四川省地方標準《居住建筑油煙氣集中排放系統(tǒng)應用技術規(guī)程》(DB51/T5066-2010)等的要求,為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使用安全,推廣先進工業(yè)產品,促進行業(yè)技術進步,在廣泛征求意見和調研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省建設工程中,推廣使用質量可靠、工藝先進的機械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禁止使用非機械化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現將加強建筑排煙氣道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各建筑排煙氣道生產企業(yè)應對生產工藝進行機械化升級改造,實現工廠化、標準化和專業(yè)化生產,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和防火止回閥應符合行業(yè)標準和四川省地方標準的要求。非機械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生產工藝落后、生產效率低、壁厚不均勻、表面粗糙、產品質量不穩(wěn)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各建筑排煙氣道生產企業(yè)不得再銷售非機械化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 為確保產品質量和工程質量,各建筑排煙氣道(機械生產)和防火止回閥生產企業(yè)應當申請取得《四川省建設領域科技成果或應用技術備案證書》。 二、設計單位在設計和選用建筑排煙氣道時,必須采用國家標準和四川省地方標準《居住建筑油煙氣集中排放系統(tǒng)應用技術規(guī)程》(DB51/T5066-2010),并優(yōu)先選用四川省地方標準。不得選用禁止使用的產品,不得選用不符合國家和四川省地方標準的排煙氣道型號。 三、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加強建筑排煙氣道的審查。凡達不到國家和四川省地方標準要求的設計圖紙不予審查通過,并責令修改設計。 四、建設單位或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建筑排煙氣道必須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不得采購非機械化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采購合同中應明確建筑排煙氣道規(guī)格型號以及防火止回閥規(guī)格型號。 五、各建設、監(jiān)理及施工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排煙氣道產品質量進行見證取樣檢驗,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安裝;對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排煙氣道,不得安裝使用。 六、建設單位應按照四川省地方標準對建筑排煙氣道系統(tǒng)進行質量驗收。對違規(guī)使用非機械化生產的建筑排煙氣道和未配套安裝防火止回閥的建筑工程,監(jiān)理單位不得簽字,建設單位不得作為合格工程組織竣工驗收。其它地方也應差不多。